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
4月28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潜心学纪·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为主题,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学习解读和深入研讨,示范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推动浙江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主持学习,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并作总结发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郭敏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副组长李新到会指导。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列席。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指向、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浙检铁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指出,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好检察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要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实“规定动作”,以新修订的《条例》为重点,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省委部署开展的“潜心学纪”等五个专项行动,做到真抓实学、学出实效;抓好专项整治,聚焦解决当前检察队伍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警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压实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要做好结合文章,推动检察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最高检巡视相结合,坚持刀刃向内,加强自查自纠,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和发现检察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标本兼治,确保长效常治。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相结合,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切实担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责任。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全省检察机关推动“三支队伍”建设的“八大行动”“十项工程”相结合,大力弘扬勤廉之风,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浙检铁军。
供稿:省检察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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